关于举办首届沈阳市科普微视频及科普动漫大赛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快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动科普创作的繁荣与发展,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全面提高公众的科学素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科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届科普微视频及科普动漫大赛。现将大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沈阳市科协
2.承办单位:沈阳市科普宣传中心
3.协办单位:动漫产业国际联盟、沈阳市微电影俱乐部
4.合作媒体:沈阳日报
为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成立大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沈阳市科普宣传中心,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邀请驻沈的科技领域、文化艺术领域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大赛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定。
二、活动主题
共享科技,美好生活。
三、内容要求
(一)科普微视频
1.参赛作品应为原创微视频作品。已在省、市、区县(市)电视台、网络平台等媒体播出过,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专业网站发布的作品优先。时长为2—5分钟。
2.内容围绕科学普及、科技技术、创新创业,贴近公众生产生活,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繁荣科普创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科学文明,树道德新风,推动信息化建设,推介美丽沈阳,并符合以下要求:
(1)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2)内容短小精悍,寓意深刻,通俗易懂,耐人寻味,有很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观赏性;
(3)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4)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和普通话。
3.形式、格式要求
(1)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2)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兆—500兆之间,最好为高清视频。
4.其他要求
(1)第一作者可以同一身份提交科普微视频不超过2个;
(2)多个成员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只能提交一次;
(3)作品已在省、市、区县(市)电视台或网络平台等媒体播出过,需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4)沈阳日报微信公众号、沈阳日报帅正APP、沈阳市科协网站、“科学会”手机科普客户端、“沈阳科普最前线”微信公众平台拥有对所投稿件作品的播放许可。
(二)科普动漫
以传播和普及科技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为主题的动画与漫画,动漫及角色、场景等。
创作要点:
1.要明确故事情节与感情脉络,要有详尽的文字分镜头剧本;
2.要明确美术设计的风格;
3.要明确场景的设置;
4.要明确人物造型 ;
5.要明确音乐风格,制作出完整的音乐脚本和主题歌;
6.构思方法可采用写实法、比喻法、夸张法等手法,力求做到主题突出,小中见大,揭示事物特征及本质;
7.科普动漫(含二维动画、三维动画、定格动画、FLASH动画等表现形式,作品时长在30秒到3分钟之间;动画为MPG/AVI/MOV或FLV格式,FLASH动画为SWF格式,视频分辨率为1280*768,16:9)。
四、评选办法
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符合参赛范围和设计要求的作品依据评审标准进行初审,确定入围作品。初审后的入围作品在大赛官网上公示展播,接受公众质询和监督。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入围作品依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结合公众评选结果,评出获奖作品送审名单,经大赛领导小组终审,确定各类奖项。两个类别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其他入围作品均为优秀奖。大赛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及参赛者进行表彰奖励。
五、大赛奖励
本次大赛一等奖奖励价值10000元奖品,并颁发证书及奖杯;二等奖奖励价值5000元奖品,并颁发证书及奖杯;三等奖奖励价值2000元奖品,并颁发证书及奖杯;优秀奖若干, 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六、其它要求
(一)参赛作品应系自然科学类作品,具备一定的科学性、普及性、创新性、趣味性和实用性。参赛作品的创作要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为目标,紧紧围绕科普工作的实际开展,着力突出作品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的创新。
(二)参赛者必须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设计,无知识产权争议,作者对提交作品负全部责任。
(三)大赛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享有优先使用权。
(四)为保证评审客观、公正,参赛作品中不得含有作者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
(五)参赛作品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参赛者请自行备份。
(六)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品、获奖证书等。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
(七)沈阳市科协负责对大赛相关事项进行解释,并对比赛事项相关决定保留最终决策权。
七、大赛活动与宣传
(一)在有关媒体上发布大赛活动等相关内容。
(二)在沈阳日报微信公众号、沈阳日报帅正APP、沈阳市科协网站、“科学会”手机科普客户端、“沈阳科普最前线”微信公众平台上对大赛进行全程报道与发布,对参赛作品进行集中宣传与展示。
八、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16年12月8日前,将推荐的微视频或科普动漫光盘(2套)、纸质版《首届沈阳市科普微视频及科普动漫大赛推荐表》(2份,见附件)报送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联 系 人:周 功
联系电话:86592983


 

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2016年11月7日

 

附:首届沈阳市科普微视频及科普动漫大赛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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