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沈阳师范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活动月”的通知

 

 

各学院:
  为强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挖掘学生自身潜质,增强学生就业创业意识,提高就业技巧和能力,学校决定开展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活动月。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规划理念 拓展职业空间 直面就业挑战 打造锦绣前程
  二、活动内容
  (一)研究与分析
  1.新生职业生涯规划测评的研究与分析
  2.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的研究与分析
  3.就业市场需求调查的研究与分析
  (二)理念与创新
  1.就业政策的咨询与讲解
  2.《名师讲堂》系列活动
  3.师范生应试讲座
  4.“创.意”主题沙龙
  (三)实践与应用
  1.师范生就业技能提升大赛
  2.大学生职场竞争力提升大赛
  3.毕业生各类招聘活动
  三、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8日—2016年12月16日
  第一阶段:宣传筹备阶段(11月8日—11月11日)。各学院对活动月的相关事宜进行宣传、部署。
  第二阶段:活动申报阶段(11月12日—11月21日)。各学院要以提升职业素质与就业技能为核心申报活动,参与申报校级活动的学院要在 11月18日前将活动方案上交至招生就业指导处。
  第三阶段:活动实施阶段(11月22日—12月16日)。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活动,活动结束后上报活动总结,活动总结情况作为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成立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活动组委会,指导各项活动的开展,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本次活动的各项日常工作。
  五、评比奖励
  将评选出先进集体、优秀成果、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等并进行表彰。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活动是我校开展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增强学生就业、创业意识,提升学生就业能力的主要途径,也是促进学生就业的有效手段。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做好部署,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活动,力争将本次大学生就业活动办成指导性强、实践性强,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精品活动盛会。
  (二)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各学院要广泛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主体活动中,并充分发掘企业、学校等用人单位参与到活动中,多渠道的加强活动宣传并通过活动的开展加强同社会实体的联系,在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和社会竞争力的同时,扩大我校学生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三)务求实效,加强落实。大学生就业活动的宗旨是帮助我校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拓展职业空间,提升就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所有活动的开展应本着实践性强、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特点,不搞形式主义。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各学院及活动组委会应加强联系和协调,保证活动开展的有序性。
  
  联系电话:86592982
  联 系 人:梁 燕 韩 东

  附件:《第十二届“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活动月”》相关材料(点击下载)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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