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琳,法学博士,沈阳师范大学教师。中国法学会会员,辽宁省民法学会会员,辽宁省法学会知识产权协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员,辽宁海洋法学会会员,辽宁大学生创业专家。
任教十年,主讲知识产权法学、公司法、非诉法律实务、法律诊所等课程,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专著《非诉讼法律实务实训的教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商业秘密保护的比较研究》,并参编过多本案例教材,并且结合自己的教学和律师实务,在CSSCI及中文核心期刊中发表《商业秘密产权式预防性保护之比较研究》、《商业秘密威胁性侵害之特征化研究》、《中美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等论文,获沈阳师范大学教学优秀奖,主持编写的《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并购上海中发超高压电器有限公司案》、《XY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对黄海华声铸造厂金融借款之债权尽职调查案》均被评为优秀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法硕中心案例库。
律师十年,处理过的代表性案件有:前辽宁省凌源市市长宋久林贪污、滥用职权、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辩护,沈阳欧陆科技有限公司、顾宁侵害商业秘密罪的辩护,处理铁岭能发伟业阀门有限公司与铁岭市国资委商标侵权一案,最高院发回重审的营口罗星皮革有限责任公司(韩国独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营口河海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口丽湖地产有限公司之间的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兴业银行不良债权尽职调查项目等。同时为辽宁省政协、沈阳市人大委员会、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彩票发行中心、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就业中心、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国网电力辽宁省分公司、兴业银行沈阳分行、沈阳雷明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等政府及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