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通过个人申报、学院资格审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2017级法学专业刘家妧同学(本科生)和2018级法律(法学)专业刘施妤同学(研究生)参加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考试报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联系人:郝鑫
联系电话:13664127773
电子邮箱:haoxin042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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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8日